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特别是春节临近,人员往来频繁,防控工作难度加大,防控任务更加艰巨。为全面稳妥做好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过一个健康、平安的春节,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省、烟台市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返乡人员分类。一是省外返海来海人员;二是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返海来海人员;三是省内市外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
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海返海。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海返海,确需来海返海的,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二、提前报备行程。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返乡人员必须提前3天,通过“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和随访登记系统”向所属村居(社区)报备,准确填写个人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
三、加强健康管理。返乡人员返乡前应告知所属村居(社区),出发前7日内在出发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未携带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的,请于抵达当日第一时间到方圆集中服务点(地址:海阳市方圆路50号,原暖阳会所。联系方式:18562270276、18562270278)进行登记和核酸检测,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下辖区县)的低风险地区来海返海人员检测结果未出具前在服务点等候。返乡后,由所属村居(社区)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通行码。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1次)。
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来海返海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聚集性场所。
返乡途中要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的要做好个人防护。镇区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报备登记、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四、规范医疗就诊。返乡人员要积极做好日常体温、症状监测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不要去诊所、村卫生室、民营医院就诊,不要自行到药店购买退烧、止咳药,应第一时间上报村居(社区),并立即到海阳市人民医院、海阳市中医医院或所属乡镇卫生院“哨点”所设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积极配合防控。返乡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谎报、漏报、迟报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通告实行期限为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3月8日。
附件:1.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和随访登记系统
2.海阳市各镇区街道报备、咨询联系方式
3.海阳市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联系方式
海阳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