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噪声污染扰民现象,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舒适、安静的生活环境。12月27日,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始对“三区四街道”生活噪音污染进行集中整治。
此次整治工作主要对沿街商铺、公园广场、街道、及学校周边等社会生活噪声扰民投诉较为集中场所实行重点整治。行动中,工作组挨家挨户上门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并为各商铺老板和店员讲解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存在噪音污染的商铺进行现场整改,要求其立即切断噪音传播源,消除噪音污染源。
【现场同期】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王松:
83分贝60分贝的标准,高音喇叭本身就是禁止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告诫一下。
根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或者擅自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造成环境噪音污染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一下罚款。市民可拨打110、生态环境局3297851、综合行政执法局3232179进行监督举报。记者 盖鹏 董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