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今日通过修改。据悉,新修改的兵役法对义务兵的应征入伍年龄、安置以及待遇等方面做出了调整,其中,在对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的安置做出了如下规定:
新修改的兵役法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董林伟)
海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