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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阳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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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08-7-20 10:37:47 来源:海阳市人事局 |
根据工作需要,海阳市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从事卫生工作的素质和相关的专业技能。 2、2008年毕业或2007年毕业尚未就业、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特殊专业(影像、麻醉、检验)的报考条件为: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3、海阳籍生源,研究生报考不限籍贯。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7月25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报名人员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海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原房管局一楼)报名。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工作组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笔试考务费每人80元。对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考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并将计划调整到其它专业。部分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报名人员于8月9日到海阳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科目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两科,并按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2:8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 8月10日。 上午:9:00-11:00 卫生法律法规 下午:2:00-4:30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影像、麻醉、医学检验、卫生检验等专业统一使用西医临床试卷;药剂专业使用药剂试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专业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研究生或省级优秀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在"海阳人事人才网"(www.hyrsrc.com)公示。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3、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操作、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核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考人数等额确定进入政审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政审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海阳人事人才网"上公示。 4、政审考核。海阳市人事局、卫生局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的全面考核。 5、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考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海阳人事人才网上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单位为受聘人员办理人事代理并按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聘用人员享受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 海阳市卫生局0535-3223940转8012, 海阳市人事局0535-3222019 下页附:2008年海阳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 责编:杨岩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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