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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律师行6月初即进驻西门子中国公司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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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8-30 16:33:20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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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时报
西门子贿案第三方疑云
7月,新任西门子全球掌门人彼得·罗旭德发誓要把西门子行贿事件彻查到底,现在,调查的矛头已经指向西门子中国公司。
据德国《经济周刊》8月20日报道,西门子中国公司的运营当中将近有一半的业务涉及行贿。报道称,西门子中国约90%的业务都是通过第三方执行,而第三方已经受到西门子公司内部调查。
对于近半业务涉及行贿的说法,西门子中国认为事实依据不足。“国外媒体关于西门子中国业务涉嫌贿赂案的说法没有充分依据。”西门子中国公关潘筱颖表示。
调查组6月已进驻中国公司
今年5月,西门子在全球范围遭受行贿调查的时候,西门子中国公司曾一度置身调查之外。
据《财经》5月28日报道,慕尼黑公检办公室负责人萨默费尔德曾表示,对于西门子的调查局限于欧洲和欧洲中部,另外还有非洲一个国家,以及沙特阿拉伯,并没有针对西门子中国公司和个人进行调查。
而实际上,西门子对中国公司的调查随后在彼得·罗旭德7月上任之前就已经开始。“美国德普律师行调查小组在6月初就已进驻西门子中国公司展开调查,目前调查小组已经撤离西门子中国公司。”西门子中国内部人士披露。
“调查的结果还没有出来,现在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西门子和西门子中国全面支持调查,并郑重承诺尽早查明真相。”潘筱颖表示。
记者就此采访了德普律师行上海分部和纽约总部。“西门子中国事务调查不是由上海这边负责,我们也不便透露客户资料。”该公司杨姓小姐表示。8月24日,德普律师行纽约总部负责人Martin Frederic Evans回复记者邮件称,对该事件不对外发表,西门子公司将进行统一发布。
“事实如果成立,将构成商业贿赂。”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律师魏启表示,中国的司法机关完全应该介入,然后在事实成立的情况下,按照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公司以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跨国公司涉及商业贿赂在中国来说并不是首次。2004年4月,朗讯中国4名高管因涉嫌违反旨在禁止美国公司向外国政府公职人员行贿的《反海外腐败法》,而被撤销职务,离开中国。
“公司本身可能会有纪律惩罚,但与追究刑事责任相比是远远不够的。”魏启认为,中国司法机关应尽早介入查明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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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bob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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